西北杨百万 23-10-30 20:38

#问政银川#
金凤区阳光美林小区,前期物业合同今年7月31日到期,荣锦苑社区和黄河东路街道办牵头成立物管会,组织这次物业选聘。第一次公开投票前,取消业主心仪的兰州兰石雅生活物业公司资格,因为业主意见比较大,质疑社区存在操作选聘情况,拒绝投票,最后投票人数不足,没有选结果,投票作废。上周社区又组织,以纸质选票和电话的方式进行第二轮投票,今天在没有第三方及业主代表参与唱票环节的情况下,直接公示了结果,小区里到处张贴公示。
社区投票登记的是建筑面积,我1-2期最大面积是131平,三期最大面积是144平,公示的投票结果居然出现了投票平均面积大于145平的神奇结果,小区居民非常不满,各种对社区此次选聘的质疑!做为小区的老业主,我有理由质疑投票的公正性,公开性。做为居民我们没有资格自己选我们满意的物业吗?还是要选一个社区和街道自己满意的物业?#问政银川#

发布于 宁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