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接到通知11月6日在辽宁省朝阳市开庭,11月其他时间在云南红河州中院开庭,并把这安排告知了长沙中院刑二庭。结果,今天长沙中院通知我11月6日开庭前会议,7-17日正式开庭,与我此前安排时间完全重叠。而且这个案件2021年8月起诉法院,两年多了不开庭,就像忘了所有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偏偏选一个我作为第一被告辩护人无法参加的时间,成心不让我参加开庭啊!这也完全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是对辩护权的严重损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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