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又超速,以身试法“驶”不得】#交通违法曝光台# 9月26日,云M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G4216蓉丽高速公路(丽攀段)超速行驶,@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 八大队执勤民警在执勤点将该车拦截,而后民警发现驾驶人王某与超速照片上的驾驶人非同一人,驾车超速的是副驾驶乘客施某。民警核查施某驾驶证的时候,施某却迟迟未出示有效证件。经查,施某曾因醉驾被吊销了驾驶证。施某因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含)未达50%,被民警处以150元罚款处罚,同时,施某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施某受到一千元罚款,十五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四川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危害大,以身试法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交警 http://t.cn/A6WibjZ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