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原院长胡毅峰受贿案一审开庭】2023年11月2日,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忻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7年至2018年,被告人胡毅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554万余元;2019年,胡毅峰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200万元。胡毅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http://t.cn/A6WoLGG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