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你发Dior的商务IP在重庆,心想你终于可以回家看看了。今天,《野孩子》杀青,你讲了杀青那天在重庆发生的故事,你回了八中,去了那家面馆。
我突然又想起那个故事,就跑去知乎又看了一遍。确实,连作者自己都说这个故事陌生得不像是真的,真的太美了,是一种朦胧美。有时候我们生命中遇到的小小事物和瞬间,总是随着时间,蒙上一层纱,它让这些记忆变得模糊,因而被美化。我们在多年以后回想起,会觉得很清晰,是那种炙热的感觉很清晰,那种青春的气息很清晰。
俊俊经常会在只言片语中提到他的家乡,重庆。他说北斗七星下面就是他家。他说他的老家是一个美丽的山城。
我常常在想,人们会对家乡这一个词,都有着怎样的理解和定义。那次和一起做项目的同学谈论起自己的家乡,我问她们对家乡的理解是什么。是特殊方言营造出的亲切感和归属感的地方吗?是出生的地方吗?是长大的地方吗?还是生活得最久的地方?我觉得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家乡这个词太大太宽泛了。它大到可以指任何一个乡村、一座城市,甚至是一个国家。但归根到底,就是那个无论我们走多远,但都永远我们产生着最多情感联系的地方。我觉得就是这样的。我的家乡,它不一定要多美、多先进,但是每次踏进那片土地,我会因为认得每一条路而感到骄傲。每次尝到自己熟悉的味道,依然会大大感叹这独一份的美味。最重要的是,只要目的地是家乡,就会有一种回家的感觉,这并非物理意义上的回家,而是一种“我属于这里”的认同感。并且我们会知道,很快就可以和最亲密的人见面,即使见不到,我们也同呼吸着一方空气,走着对方走过的路,路过同样的建筑物……
我觉得家乡就是有这样神奇的魔力吧。很久以后,我们躺在长椅上晒太阳、仰头发呆,脑海中浮现的是那些稀松平常,再普通不过的和最爱的人在一起的瞬间了吧。很平淡却很安稳的小幸福。 http://t.cn/A6lOlrk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