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福原爱可能会被起诉,面临监禁的新闻。
聊聊离婚夫妻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的问题。
有一些我也是前阵子才知道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关于抚养权,截图里说得很明白了。
要考虑由哪一方监护最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与成长,主要看两方面:
一方面是有更好的经济条件与教育背景,有正当稳定的职业;
另外一方面是如果离婚过程中一方有重大过错,违反了道德或法律,显示了个人价值观与品性有问题。
总之就是,不能把成年男女的利益置于孩子的利益之上。
那是不是有钱且没有过错的一方,就能对孩子完全掌控呢?
不。
有一次去一个朋友那儿,离婚的时候,她比前夫有钱很多,并且前夫是过错方,出轨成性。
但是后来她想带小孩出国,忘了是玩耍还是去游学,她告诉我也必须要有前夫的签字才可以,否则不能出去。
当时我很意外,但是仔细想想,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也正常。不然如果一方把孩子带走了,另一方就再也见不到孩子了,这是剥夺了对方的探视权。
这也是不能把成年男女的利益置于孩子的利益之上。
既然是成年人,在孩子面前就应该做一个成熟的人,保护孩子,包括保护她应有的想接触另一方父母的权利;
但是,孩子没有那么大的自主权,成年人也不一定能做到理性不情绪化,那么法律有条款来保护。
想到我见过的另外一对离婚夫妻,父母双方条件都很好,父亲更好一些;
离婚之后孩子是跟着父亲,后来孩子出国读书了,父亲去看望,孩子妈妈打来电话,问了下情况,聊了聊,挂了电话。
我问:你们这么和平?
他说:是啊,离婚了也不是要闹翻啊。
我说:你现在的老婆对孩子也很好。
他说:是啊,她很好。
我笑:她们都很漂亮。
他笑:我找女人的眼光……
我:哈哈哈哈,不愧是你!
这可能是我目前见过最成熟和peace的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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