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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二年:
【经】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
【传】君子以督为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故先书弑其君。会于稷以成宋乱,为赂故,立华氏也。
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孔父嘉为司马,督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马则然。」已杀孔父而弑殇公,召庄公于郑而立之,以亲郑。以郜大鼎赂公,齐、陈、郑皆有赂,故遂相宋公。
三月,鲁齐陈郑四国在稷地会谈,以商讨宋国内部动荡的问题。宋殇公即位后,十年之间进行了十一次战争,国人已经不堪驱使。因为孔父担任司马(主管军事),华督担任太宰(主管民事),所以华督向外界宣传说:“是司马要这样的,并不是我。”这才除掉孔父而逼弑殇公,从郑国招会流亡的公子冯拥立为君,以和郑国亲善。华督用郜国的大鼎收买鲁国(隐十年郜已为宋邑,故郜国早已入于宋),齐国、郑国、陈国,皆有好处,故此才没有追究华督弑君之罪,而让他辅佐庄公成为宰执。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