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收费潮?饮鸩止渴之计!
对自己有利的,法无禁止即可为。
对自己不利的,法无授权即禁止。
01
10月20日,江苏205国道开征车辆通行费,引来大家的关注,作为基本公共设施的国道,从此要开始收费了?
据红星资本局不完全统计,江苏省并非这两年第一个收费的国道,从2021年至今,安徽、甘肃、山西等省市,先后发布国道开始收费的公告,全国近两年来至少新增10座国道收费站。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的相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能不能收费看当地人民政府有没有给审批,如果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就可以……按现行条例,还没有说一二级公路不能收费。”
“按现行条例,还没有说一二级公路不能收费。”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这一句话,暴露出该公职人员对法制的无知。
02
什么是法治?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对于私权而言,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公民就有权利做。
而对于公权,只要法律没有授权的,都是禁止的。
很多时候,某些公职人员对法制的理解完全搞反了。
某些公职人员把私权理解成了公权,这就导致这些人认为: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做。
交通部公路局相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所说的:“按现行条例,还没有说一二级公路不能收费。”
这一句话,就是把公私权搞反的现实例子。
按照法制原则,原来没设收费站,现在突然要设收费站,只是禁止的,因为没有法律支持。
而某些公职人员却理解成: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公权就可以干涉。
于是乎才出现“权利在地方政府,按条例没说不能收费”的怪诞现象。
03
查阅了相关资料,国道以前是收费的。
大概在2004年左右,全国陆续取消国道收费站。
国道建设、维护都要花很多钱,不收费肯定是不行的,那该收的费转移到哪去了呢?
转到汽油价格上面。
我们国家汽油价格比较高,主要原因就是汽油里面包含多项税费(燃油税),其中有一条消费税,主要就是用在公路的建设费、养路费以及交通维护。
根据2008年新华网的资料:改革方案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在已经征收燃油税的情况下,对燃油车主来说,国道重新开征车辆通行费显然是不合理的。这实际上是对燃油车进行了重复收费。
对新能源车主来说,则少收了养路费,等于新能源车主开的路,由燃油车主来养。
现在地方政府土地卖不动,电车又不收费,导致地方政府难以养护公路。
所以说,开征车辆通行费是符合经济学原则,但是首先要有法可依,其次是不能对燃油车主重复收费。
04
从长远来看,国道收费不利于物流运输,不利于经济发展。
这将会加重货运公司的负担,增加物流成本,从而抑制消费。
我们每一个人吃的、用的,离不开物流运输,所有一切成本都将反映到商品价格上。
也许我们今天喝的饮料涨了五毛、明天猪肉涨了一块、后天......
在收入没有明显增长的存量时代,继续上升的物价势必导致我们更倾向于存钱,而非消费,最终影响整体经济发展步伐。
前几年兴建的公共基础设施,主要依靠土地财政哺乳,实质上是买房的人替我们缴纳了这部分费用。
现在土地财政收入匮乏,以后只怕许多公共基础设施,都将成为收费的对象,譬如公厕、公共体育馆、公园……
如果只是征收的费用,只是用于建设、维护,那还算合理。
但是必须要有法律的顶层设计,做到有法可依,并且收费的金额、用途,需要公开,接受民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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