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
23-11-14 15:58 微博认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榆阳检察 “检察蓝”乡间出庭守护“青山绿”】近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在榆阳区某镇政府会议室公开开庭审理了胡某某等五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榆阳区某镇政府高度重视植树造林工作,然而该镇部分小组居民为了修建房屋、开垦土地进行种植,对村小组集体管理的林地进行了破坏,改变了林地的用途,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简单的行为使原来的林地植被遭到破坏,会导致土地沙漠化,危害是深重的。之所以在镇政府开庭审理,允许众多村民来旁听,既保证审理案件的公开性、透明性,而且用活生生的例子让村民感受到我们生存的环境经过几代人的辛勤努力和付出才能有所改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第六条: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陕检新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