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3-11-15 09:56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转弯不让行,事故躲不过!】#覆车之戒# 11月13日9时许,顾某辉驾驶川B8***V号小型汽车(搭载顾某)行驶至绵阳市涪城区绵江路中国石油加油站路口左转弯时,与刘某君驾驶的直行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以及乘坐人顾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绵阳交警直属二大队 认定:顾某辉在道路转弯未让行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四川交警提醒#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其实行车路上我们更应该注意的并不是“谁没让谁,谁要负责”,而是“互相谦让,安全行车”。希望每个交通参与者都不要心存侥幸,文明守法平安回家。#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四川交警 @绵阳公安交警 http://t.cn/A6W8vA4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