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 23-11-1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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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有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一平板电脑,卖家称是16G运行内存,硬盘是512G,到手后却发现只能存128G,消费者认为是假货,与商家发生争执,而商家在消费者签收后的第4天就强行将商品待收货状态改为商品已成交。消费者向商家索要发票,但商家却要求消费者不能退货,这样才给开具发票,请问律师消费者应如何维权?

中消协律师团成员、北京子美律师事务所张子美律师回复:一、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二、商家未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页面内存的产品,若无其他免责证据,应当认定卖家存在欺诈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等规定,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及时向消协或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要求赔偿损失。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