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对岸的蓝白合搞得非常吃力。这是有原因的。
我上次解说过一次,如果是内阁制,间接选举制,那么,多个政党可以根据大选结果,灵活组织联合政府,只要几个党的议员数量过半,或超过对方即可。首相一般来自其中议员最多的党,但也可以灵活商量。
如果是直接选举,总统制,那就坏菜了。各党推出一个候选人,最后只有一个胜者来负责组阁。这就是说,哪怕是几个党联合起来选票过半,也会被另外一个没有过半,但是选票最多的政党横扫。
2000年大选,如果是内阁制,那么,蓝营肯定躺着赢。结果直选制,被做局,让绿党钻了个空子。这种情况,在内阁制基本不会发生。
在直选制下两个政党如何合作,这个事对岸第一次搞,最后结果怎么样,如何安排,都是第一次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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