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1组合[超话]#@Violice-Crush 网络造谣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具体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新司法解释具体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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