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拒给腹中胎儿分征地补偿款被诉#,法院: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继承权】11月21日据湖南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10月19日,某土地置换项目指挥部与珠晖区某村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该组获得了征地补偿费用。此时该组村民老杨的孙子小杨已怀上,小杨于2023年1月9日出生,同月18日落户在该村组。2月16日,该村民小组召开组民大会表决形成征地款分配方案,但该分配方案中没有预留小杨的补偿款份额。小杨的法定代理人遂将该村民小组诉至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要求该村民小组向小杨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法院审理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定征地补偿费方案,不得剥夺胎儿的正当、合法权益。该村的分配方案系小杨落户该村后形成的,此时分配方案没有划分小杨的份额,属于侵犯其权益。故此法院对小杨的法定代理人要求该村村民小组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予以支持。@九派新闻 http://t.cn/A6WBxSb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