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暴动案】被截查搜出大量行山杖及弹珠 7人认串谋非法集结及藏武 囚9至12个月
再有黑暴分子被判囚! 2019年8月25日有黑暴分子发起所谓的「荃葵青游行」,骚乱最后演变成暴动,多人被捕。当天警方在荃湾永顺街截查3辆私家车及搜出大量行山杖及弹珠、镭射笔等物,车上9名男女被控串谋暴动罪,其中7人早前承认交替控罪「串谋非法集结」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区院暂委法官王兴伟昨(11月21日)判处7人监禁9至12个月,其中3人就无牌管有无线电被判罚款1万元。法官指本案经过精心策划,在人力、物力和装备上均有细意安排,可以肯定各人预期现场会有「武装冲突」,以及会向现场人士提供行山杖和战术背心等。
7名被告依次为谢信诚(现34岁,扎铁工人)、汤卫国(36岁,商人)、梁启彦(25岁,冷气技工)、邓志康(27岁,前入境处职员)、简子聪(28岁,运输工人)、陈庆龙(37岁,汽车维修员)及邓可盈(26岁,秘书)。 7人承认一项「串谋非法集结」罪,汤卫国、邓志康和简子聪另承认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而梁启彦则另承认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
辩方在求情时表示,案中所有被告都没有参与当天的示威活动,而且被告在被拘捕时身上亦没有攻击性武器,又指现时社会气氛已经趋于缓和。然而,王官对此提出反驳,指出「被告没有参与当天的非法活动是因为他们在出发前已被警方截停。」王官继续指出,如果法庭因为社会气氛趋于缓和而对被告们特别宽容,不仅对较早接受审讯的被告不公平,还会让市民误以为法庭法庭姑息此类罪行,故需判予阻吓性刑罚。
最终汤卫国、邓志康和简子聪被判囚12个月及罚款1万元、梁启彦和陈庆龙判囚10个月、邓可盈判囚9个月。至于谢信诚于本案被判囚10个月,但他另涉一宗企图抢枪案被判监7年并正在服刑,获准部份刑期同期执行,即加监至7年8个月。
被告车上的「装备」俨如黑暴的「武器库」,幸而当时警方及早截获,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冀被告在狱中反思己过,回归社会后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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