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刘志杰被双开# 】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志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四平市委批准,四平市纪委监委对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志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志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刘志杰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志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此前,四平市监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志杰简历
刘志杰,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吉林伊通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2015年3月,任伊通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2015年9月,任伊通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
2017年6月,任伊通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2019年2月,任伊通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12月,任伊通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1年8月,任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伊通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1年9月,任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21年11月,任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综合四平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