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笔记卷八77
明天申请仲裁的理由是,既然法院采信双方的劳动关系是2O220113解除,那么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基本生活费总该要给吧?
=春节前,在高桥邮局用EMS递了一份声明,表示彼此没有劳动关系了。
邮寄的柜面凭证及复印件,都作为呈堂证供了。
=没有这个动作,就无法申请仲裁赔偿费用。
去年O616劳动仲裁的赔偿费用是17。7万。
今年0504判决的结果是15。3万。
剔除的部分=把一年改成了半年,加上认为肇事者给的9千元生活费有重叠,于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由29456。78变成了5。520元。
这2。4万+未报销的3万多住院费=自己的亏损额度。
如果要解释10多万的费用只出了3万多,只能用60-70%的报销比例来搪塞了。
突然想到,仲裁的次数也不少了=黄浦、虹口、工伤认定、工伤鉴定、费用仲裁,加上这次=6次了。
其中黄浦5次,虹口1次。
假如后面再到法院强制执行啥的,最好不要影响退休金的发放。
因为这是工伤鉴定的挖竹笋行为=两码事。
与并账不搭界。
咋说呢?
即使影响了退休金的发放,倒是可以同单位商量一下=不用交社保了,继续干一段时间赚点钱糊口吧?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