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的经营商户:长沙县湘龙蒙智鲜肉经营部,长沙水渡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立即责令停业依法查处,查封来源不明未经检疫的狗肉及羊肉。
1,长沙县湘龙蒙智鲜肉经营部长期经营未经检疫的羊肉,狗肉,羊肉及狗肉来源不明,狗肉涉投嫌偷盗销赃,无法溯源,运输车辆未依动物防疫法备案,给整个市场带来了极大的羊布病及犬瘟疫狂犬病感染扩散风险。
2,2023年7月5日,6日,蒙智鲜经营部进货活犬超20吨宰杀,请依法查明溯源犬只来源,进货票据及具体数量,逐只犬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3,长沙水渡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没有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经营市场没有环评合格证,大量屠宰污水误物违法排放,承运活体动物大型货车未经备案违法运输,超范围经营,经营项目中只有牲畜畜禽屠宰,不包含犬只屠宰。
水渡河农业局和市场监管拒绝执法,缘由是国家没有屠宰犬的检疫规程,所以不在执法范围内,可是农业部的回复明确规定犬属于动物按动物防疫法执法,作为市场监管,应当以市场主体保障食品安全为主,可是市场监管又说国家没有不让吃狗,是法律空白,你们把黑产狡辩成合法化,自己怎么回事自己清楚吧!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是通过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了,岂能容你们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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