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手爆料吴亦凡有香港户籍是中国人应减刑 律师回应】
加拿大籍男艺人吴亦凡涉强奸、聚众淫乱案昨日二审宣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吴氏上诉,维持一审13年刑期,附加驱逐出境的原判。在吴案宣判前的11月20日晚,都美竹曾经的写手徐某深夜发文,爆料称“整个事件是女方的错,吴亦凡很无辜,自己也只不过是一个被欺骗利用的棋子”,并向吴亦凡、吴亦凡母亲及其他亲属道歉。写手在道歉“小作文”中还透露吴亦凡已有香港户籍,因此认为吴亦凡是香港人,也是中国人,所以不应该顶格判刑,原则上可能会减刑。该文在网络上引起热议,亦有网民认为此文可证吴是被陷害的。
对此,广东风采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国帅向香港文汇报表示,中国的刑法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除法律特别规定的拥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籍人士外,国籍并不影响定罪量刑,所以无论是外籍还是中国国籍,都不影响最终判决。“因为法院判决是依据事实证据,不可能偏信一家之言而影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吴亦凡被驱逐出境后十年内不准入境# #律师解读吴亦凡案还有机会改判吗# http://t.cn/A6We2UE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