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第12频道报道称,在对加沙的地面入侵期间,以色列军队从“哈马斯房屋和据点”中“收缴”了价值大约500万新谢克尔(约合135万美元)的现金。
这个报道的真实含义其实也很清楚,就是以色列军队从逃难巴勒斯坦人的家中累计偷窃了价值约500万新谢克尔的现金。毕竟,所谓的“自行处理无主财产”在以色列建国以来一直在发生,把巴勒斯坦人强制逐出家园然后偷走他们的房屋、田地和财物,这个巴勒斯坦版“水晶之夜”的套路已经搞了七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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