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整治# 【尴尬!自己报警抓了自己……】11月13日12时许,张家口赤城交警大队民警接到事故报警电话,民警立即前往案发地点了解情况。据了解,两辆电动自行车在相撞后剐蹭到后方小轿车,造成三方车辆不同程度的损坏,当事人没有受伤。随即,民警对三位车主进行酒精检测,小型汽车驾驶人高某疑似饮酒,看到红灯闪烁的检测棒,高某满脸惊讶地称:“我是昨天喝的酒啊。”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原来,12日晚上九点,驾驶人高某与朋友喝了些酒,由于饮酒量较大,自身对酒精的分解能力又比较弱,因此造成隔夜酒的现象。经抽血检测,驾驶人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0.4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交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http://t.cn/A6WkVS4F

河北交警
23-11-27 09:25 微博认证: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