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胜利油田
23-11-28 16:03 微博认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追首恶保护投资者利益#】全国首例投保机构针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提起的股东代位诉讼案近日获一审胜诉判决。该案为原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代ST摩登诉其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损害公司利益纠纷,判决完全支持投服中心诉请,判令3名个人责任人对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分别在100%、70%、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表示,该案的判决不仅直接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重申公司法人财产的独立性,倒逼上市公司优化自身治理结构,抑制控股股东与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冲动,督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也都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

  本案也是今年以来第二起以投服中心为主体,依据新证券法第94条所审理完毕的股东代位诉讼案件,是投服中心继今年2月在首起由投服中心发起的股东代位诉讼中(大智慧虚假陈述追偿案)通过法院调解方式成功向实际控制人追索3.35亿元后,首次通过法院对于案件事实和诉请的认可,以胜诉判决的方式获得对控股股东及时任董事追讨上市公司利益损失的支持。

  业内人士认为,这再次验证了股东代位诉讼这种新的维权工具在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方面的有效作用。“追首恶”即追究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层的赔偿责任,也是投服中心维权诉讼的一贯的原则,有利于将因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落实到人”,避免上市公司“代为担责”,同时避免中小股东“间接”负担本应由责任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http://t.cn/A6WFFkOz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