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遂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夏溪水等82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遂川县2023年河湖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已经遂川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遂川县2023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10~50平方公里)河湖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夏溪水现状和规划均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河岸线往陆域水平延伸3.5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其中夏溪水河口右岸田心围堤(5级堤防)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延伸20米,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米。
石门前水、安子前水、横坑水、龙背坑水、芳田水、洛阳水、暗垄水、凉山尾水、庄坑水、和坪水、竹子坪水、干坑水、赤坑水、黄坑口水、樟木坑水、乱坑水、板坑口水、田庄坞水、玕山水、岫背水、阡陌水、淋洋水、黄草河、上洲水、下洞水、鹿坑水、中村水、黄苍洲水、集龙洞水、仙人井水、谭家湾水、小木坑水、桃沅水、牛栏前水、洞溪水、大富水、落发水、洞上水、巾石水、小黄沙水、马迹水、大湖水、新江水、磻溪水、都寮水、秋坪水、浇田水、横岭水、大龙水、仙溪水、洛口水、西坑水、横岗水、河背水、高岭水、杨坑水、廖坊水、茶洞水、仙庙水、白沂水、牛角塅水、横汾水、顺溪寺水、麻园水、南洞水、官坑水、瑶下水、石锅水、同裕水、坎头水、东子背水、黄坑水、猪母脑水、五斗江水、长龙坑水、瓦屋下水、鹅头湾水、丰田洲水、庄坑水、南坑水、桥子头水81条河流现状和规划均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河岸线往陆域水平延伸3.5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其中,对于城镇段进行了工程整治且河岸线高程达到行洪标准的河流,以岸线作为管理范围线;流经水库的河段,沿用原水利工程划界成果。
二、法律禁止行为
禁止在河道及滩地、分洪道、蓄洪区、滞洪区圈圩垦殖或者堵河并圩。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树木(防浪林、护堤林除外)、芦苇等阻水植物,禁止设置拦河渔具以及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等杂物。
禁止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1)采砂、采石、取土、淘金;
(2)爆破、钻探、垦荒、挖筑鱼塘;
(3)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4)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遂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