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做一名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23-11-29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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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了一个执行异议案件的执行裁定,大意是我们作为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在案外第三人处有应收债权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向案外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第三人就此提出执行异议,随后又撤回执行异议。问:案外第三人撤回执行异议后,执行法官是否可以裁定对案外第三人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ps:我一直都想研究下,在执行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在案外第三人出应收债权的强制执行问题(分为未到期债权和已到期债权)以及后续衍生的各种执行异议等问题【例如:案外第三人提出异议、异议之后如何救济、申请执行人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我最近一直没有时间,挂着,这个问题我一定会写。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