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质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辛乐光的比“杀猪式”审判更恶毒的案件的刑事申诉状的内容(微博置顶视频事件),那一句能够其证明管辖权还在山东省内?把打击,报复陷害辛乐光的冤案再交给制造者,制造者能够纠正冤案那是痴心妄想。他们只知道制造更多冤案,并且至今已过109天,没有任何一家人民检察院依据2023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回复在七个工作日内短信回复辛乐光的规定 ,“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哪里?@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 @全国人大 @全国政法干警队伍整顿 @北京青年报 @今日头条 @封面新闻 @新法制报 @新浪新闻 @焦点新闻一热点新闻一时事要闻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网 @纪委监察整顿 @北京头条 @中国新闻社@央视新闻调查@中国政法大学公益法律援助@法制日报@凤凰周刊 @华商网舆情 @瞭望东方周刊 @法律与生活 @新媒体推广 @全国微博新闻 @央视网 @搜狐新闻 @百度新闻 @搜狐新闻客户端 @今日微情头条 @天涯社区 @中国监督网 @洗冤网 @王飞说法 @直播渭南@南沧海壹视 @南沧海微视 @河南新闻哥 @新华网-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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