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三、补助流程。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完成后,省税务局于每年8月底前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情况等基础信息反馈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上述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并对企业研发补助额度进行统一测算后反馈给各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梳理后反馈给区市科技部门。申请补助共有以下流程:1.组织申报。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发布申报通知,明确年度企业研发补助相关申报要求。2.企业申请。各区市科技部门组织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提出补助申请。3.审核上报。各区市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参考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等基础信息,对当地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进行实地核实),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复核后报送省科技厅。4.反馈核查。依据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确认下达的省级企业研发资金补助名单,对照第四条相关要求,市科技局会同税务等相关部门,确定市级企业研发资金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5.补助下达。市级企业研发资金补助对象在市科技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市级企业研发资金补助计划。
新闻发言人(乳山市创新发展中心主任 孙东旭):关于威海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暂行办法的解读就简单介绍到这里。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一、发言人您好,我是《乳山时讯》记者。我想了解一下研发活动与研发费用是如何界定的,哪些费用可以归集为研发费用。谢谢。
新闻发言人(乳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主任 孙东旭):
研发费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人员人工费,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保险、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直接投入,指用于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三)折旧费: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四)无形资产摊销,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 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五)设计费、制定费、实验费,指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六)委托外部研发费,指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七)其它费用,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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