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国军还是贼配军?
果粉吹抗战时的国民党军队,动辄“抗战国军”。
但问题是作为政府,国民党抓壮丁的所作所为,真的是跟封建社会毫无二致。
这个问题我讲过很多,最近又发现个刷下限的,国民党军队竟然给壮丁身上烙铁留痕,这跟“贼配军”,跟牛马有什么区别?
安徽繁昌县有位叫汪传派的老人,在当地文史资料上讲过一件事:
新林乡鲁家墩的鲁老四,被抓去当兵跑回家后,沾染了旧军队好逸恶劳的坏习气,终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先在蔡铺徐仁海那里当“飞机队(土匪)",后来就常靠卖自己的壮丁过日子。他胆大会跑,一年能卖好几次壮丁,挣钱不费力。有一次他被送到新七师,该师防止逃兵手段毒辣,入伍新兵一律在臂上烙上新七师番号。很多逃兵被捉回,不是割耳朵,就是被枪毙。他不怕,跑出后,先躲在老百姓家里,把新七师烙印剜掉,等结疤后,再继续卖壮丁,成了兵油子。
这样的“国军”,送上抗日前线,怎么可能有战斗力呢?
绳捆索绑尚且不成夫妻,何况是为抗战上前线直面生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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