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沈阳一男子在地铁站撕国旗被路人怒斥制止,最后地铁站内工作人员将此人驱离。
按《国旗法》第二十三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所以这时应该报警,而不是驱离。 http://t.cn/A6lGhfDA
发布于 四川
12月8日沈阳一男子在地铁站撕国旗被路人怒斥制止,最后地铁站内工作人员将此人驱离。
按《国旗法》第二十三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所以这时应该报警,而不是驱离。 http://t.cn/A6lGh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