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表白被拒后持续骚扰已婚女邻居#,被判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梁某与被告秦某系某小区的同楼居民,素未谋面,但在同一微信群内。机缘巧合之下,被告秦某注意到群内同楼邻居原告梁某,并暗生情愫。
某日,被告秦某在微信群内@ 原告梁某并发送“你永远是我的女王” “有点心动”“找机会在群里与女王搭话”“如果你喜欢我,是我的幸运”“不管在哪里,我都想着你”等消息。原告梁某当即@ 被告秦某并回复:“这位户主,请注意言辞,你的行为已严重骚扰到我的生活。本人已婚,家庭和睦,如再有损坏我名誉的举止发生,我会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群管理员也对被告秦某作出踢群警告。
因表白被拒,被告秦某展开更激烈的攻势,多次在原告梁某家门口徘徊、张望、敲门,并在多个小区微信群内持续发送表白信息,引发群内成员起哄调侃,纷纷效仿回复表白消息,对原告梁某生活安宁和名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原告梁某不堪其扰,报警求助,但效果甚微。不久后,被告秦某仍来到原告梁某住处门口张望、徘徊、按门铃。原告梁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秦某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梁某名誉权和隐私权、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秦某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梁某隐私权、名誉权的侵害,故判令被告秦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http://t.cn/A6ltspV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