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人碰瓷酒驾司机敲诈33起#】 12月9日,@雁塔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辉等14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危险驾驶罪一案。
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间,王某辉以“同学”“同乡”关系为纽带,纠集谢某航、王某勃、任某晨、高某、郭某萌、杨某哲、杨某豪等人,夜间驾驶车辆前往西安曲江某酒店等高消费场所进行蹲点守候,驾车寻找酒后驾驶车辆的被害人,以尾随跟车、相互掩护等方式“碰瓷”,故意制造追尾等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担心酒驾被处罚的心理,以自身车辆受损为由,通过恐吓、威胁、装可怜、站场子等方式向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33起,涉案金额57.62万元。
逐步形成以王某辉为首要分子,谢某航、王某勃、任某晨、高某、韩某荣(未成年人,另案处理)为重要成员,郭某萌、杨某哲、杨某豪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将择期宣判。@阳光报 (记者 熊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