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普遍认为#盗图盗视频行为平台是第一责任人##盗用视频仅在评论区圈原作者侵权吗#?】近日,博主“丁亦然”发文称,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痞幼”发布的冰岛旅游视频中,出现了自己拍摄的原创视频片段。在丁亦然公开发文后,“痞幼”在原视频下方留言承认第二个视频是丁亦然所拍,却并未删除视频。此后,在粉丝的举报下,平台对涉事视频做了处理,目前已无法查看。
事情发酵后,“痞幼”发布道歉声明表示,深刻意识到自己的认知有很多错误,因为太多“想给自己的视频丰富点”的找素材诉求,失去了对艺术创作者初心的共情。并向丁亦然和更多艺术创作者郑重承诺,不会在本人未授权和允许下使用账号里的任何素材。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社交平台上这种“照搬”式盗图盗视频现象频繁发生。不少博主表示自己发在个人社交账号上的视频被去掉来源直接挪用,甚至因此被他人冒充身份、造谣等。而这种情况通常举报难,即使举报成功,惩罚可能也只是下架视频或删除视频,根本起不到治本的作用。
社交平台盗图盗视频行为侵害原作者哪些权利?这一行为为何如此猖獗?应该如何进行规范治理?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全媒体记者 孙天骄)http://t.cn/A6lVUcTY http://t.cn/A6lVUc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