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频繁登上热搜,咱们不管他们的弯弯绕绕,今天说点你可能没留意过的事。
2016年5月19日,位于北京昌平的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17岁的男性学生王祎哲在顶楼601教室,将其16岁的女同学姚金易强奸后并杀害。
网上能查到的:
2015年3月,为了出国深造,16岁的姚金易从山东来到新东方昌平校区学习;
2016年初,王祎哲向姚金易表白但遭到拒绝;
2016年5月19日 20:48,姚母和女儿跟平常一样通过微信聊天;
2016年5月19日22:02,学校监控录像显示,嫌疑人王祎哲从学校翻墙逃走;
2016年5月20日凌晨 王祎哲杀人后淡定给老师发短信:我和姚金易一起,在外面,很安全;
老师不知道王祎哲说了谎,而此时姚金易已经身亡;
2016年5月20日凌晨0:42 老师通知姚母,她的女儿和男生王祎哲私自外出,违反校纪校规;
2016年5月20日清晨,姚金易尸体在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
同日,姚金易的同学——17岁的王祎哲投案。
你不知道的:
强奸罪名的认定,是因为姚母辗转联系到了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的刘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马主任和戴博士,为姚金易的尸体做了补充司法鉴定,最终才确定了外伤是击打造成,进而帮助了认定强奸的罪名;
直至2017年4月下旬,该案一审才开庭。2017年6月26日,该案一审宣判,王祎哲因强奸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王祎哲不服上诉;
姚妈妈为了姚金易,卖房卖车,跑去全国多请了几名法医,给姚金易多做了好几轮尸检。确定了强奸结论,这些作为补充司法鉴定,才在一审法庭上定下了强奸罪;
2018年2月8日,案件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又由于王祎哲方申请延期宣判,12月27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奸杀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王祎哲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决被告人王祎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次开庭时候,新东方提供了王祎哲在校表现良好希望从轻处罚的说明;出炉了老师评语:成绩优异、遵守纪律、团结同学、从无违反校纪校规;提供了王祎哲上学期的成绩单;还请同学证明两个班一起上体育课,有接触的机会;
拒绝姚母拿走女儿遗物,让保安驱逐姚母,校领导称对遗物丢失不知情;
案发后一堆学生出来骂报道假新闻,还有同学扮演了帮凶;有同学散播假消息说姚金易和王祎哲有暧昧关系;有人威胁发声的同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