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枝辉律师 23-12-21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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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典型案件钥匙码案例# 【5岁孩子舞蹈班受伤,学校全责】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培训机构受伤,基本上可归责于机构未尽法定监督、管理和保护职责。即便是由于班上其他同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后果,机构一般也要承担全责。

本案案情呈现了教育培训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学员承担责任的典型场景:①家长不在身边,因为配合培训班教学管理;②孩子要完成的培训动作,有一定难度;③旁边同学出于帮一把的好心,无法预见损伤后果,不具有可咎责性;④培训机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明显不足,人数多的大班,只安排一个专业老师。

对于存在因果关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责任认定问题,其出发点实属人之常情,甚至友好施惠行为,司法上不应予以否定评价;但损害后果一方情理上又无法接受,引起后果行为人一方亦可能承受道义上的苛责。法院最终以培训机构法定赔偿+行为参与方自愿补偿原则来处理,情法胥备。

本案给教育培训机构的风险提示:①如果是未成年人学员,尤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定要全面评估培训内容实施的风险,并做好充分的风险防范;②培训机构如果不是安静的文化课学习,而是需要肢体动作,尤其有一定难度的肢体动作时,要配备足够的负责安全的老师,关注到每一位孩子动作情况、不良反应或异常情况;③学员人数控制在一定规模,根据培训内容难度、负责安全老师数量,来设定每个培训班级人数;④培训内容风险评估提前做好,对未成年人学员要反复做好安全知识的宣贯,特别的关键节点,要关注到每一名学员学习进度和完成情况。

人生没有回车键。灾难降临时,不知道从何而来。那个出事的舞蹈班,无论投资人还是老师,一辈子没有撤销键的阴影,也是血的教训,两审判决出来时,正是疫情时期,正常的舞蹈班上课必定受到影响,加上本次事故,一定雪上加霜,受害一方后续治疗可能一直会存在,希望培训机构能负责任地在经济上给予受害家庭支撑,也希望他们在疫情后能东山再起,早日找到新的事业基点。当然,最值得同情的,还是受伤孩子,父母必定是心碎无比,万钱难买,百身莫赎,祝愿孩子后期治疗能出现好的转机,能回到不再受磨难的童年。

办理过很多惨烈事故案件,随年岁增长,益发深悟人生是一段旅程,每个人一生中都要注定经历风雨,很少有人都能平安顺利度过一生,在大大小小的灾难或苦难降临时,不能改变,只有接受、面对。相信在某一天每个人都要到达的终点时,那些通达的灵魂,一定会抵达天堂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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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