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并没有规定普通机构例如大学等单位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条款。所以,不知道那些查验身份证的地方,采用的是哪条法律。
另外,有的人做出“不愿意被检查身份证,就可能是没有大陆身份证或者甚至是罪犯”等反智描述。
这就是典型的有罪推定。我无缘无故要查你们家查你,你不同意不愿意就是罪犯?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