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典型案件钥匙码案例# 【80岁老父亲接替做股东,能否背锅】
空壳公司、挂名股东,系债务人逃债主要方式。其中挂名股东,实践中常见以不用出门的老人做股东,或者将股份转至其名下,想着将来即便执行中成“老赖”,也不用顾忌各种出行和资信限制。尤其在认缴制下,加上挂名股东情形,稍有点能力的股东都玩起“金蝉脱壳”,怎么破?本案就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路:可以一锅端。
其裁判规则是:认缴制股东明知公司资不抵债、清偿不能,仍恶意转让股权,转让股东与受让股东均不能免责。
司法实践中,能作出这样的判决,还是需要裁判者具备一定责任心和勇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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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