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话筒][并不简单] 【在限放区域及限放时间内可以燃放】
淄博高新区全域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摊点,划定禁限放烟花爆竹区域和禁限放时间。
一、禁放区域:
鲁山大道以西、黄河大道以南的高新区辖区,全时段禁止燃放。
二、限放区域及限放时间:
限放区域:全区禁放区域以外的区域。
限放时间:农历小年、除夕、正月初一、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倡导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淄博记事本# http://t.cn/RyhQb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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