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中院 作为上级法院终审认定,民间借贷 100 万,被告已连续七个月按月偿还固定利息,尚欠本息 90.8 万;国企开会决定“不掏一分钱,还要挣钱”,让承包者自己找亲朋好友筹措资金;可下级的@平乡法院 却认定这 100 万筹措来的钱是行贿受贿!判刑被告七年半!这些混乱的司法怪象为何总发生在中国的邢台!最高院再三强调的统一适用法律为何在此地总是打折扣!@邢台发布 http://t.cn/RamSw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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