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印度公司——通常我们说的东印度公司都是指英国东印度公司,全称叫不列颠东印度公司,郑成功打的那个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不过也大同小异——之所以被称为“公司”,不在于他从事的是不是贸易,而在于他的组织管理模式,确实是一个“公司”的模式:他有股东,有董事,有投资人,各种利润要按投资比例给投资人分红。
东印度公司当然也从事贸易,最早他们和中国的贸易,就是经印度-尼泊尔-西藏向中国出口纺织品,最主要的就是呢绒,这个呢绒就是相声《白事会》里“整缎哆罗呢经被”的那个哆罗呢。《红楼梦》里李纨就穿过多罗呢,老北京人称之为“藏片儿”。这东西最早见于中国是在清朝顺治年,这也侧面证明《红楼梦》不可能是明朝人写得。
还说东印度公司,中国人觉得一个公司拥有自己的武装乃至军校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在西方,贸易和军事从来不可分,这个在古希腊时代就开始了,海盗常常也是贸易商,奥斯曼帝国的海盗,比如海雷丁·巴巴罗萨同时也奴隶贸易的最大的经销商。大航海时代各种公司拥有自己的武装非常常见。这些公司一开始确实在做贸易,但他们的贸易规模比不了当时的阿拉伯人,于是很快这些人就发现,抢比做买卖更赚钱,于是摇身一变就开始抢。这种武装抢掠的组织模式也是公司式的。比如皮萨罗征服印加之前,就要先注册一个黎凡特公司,然后请西班牙国王投资,从印加抢来的黄金要返还给西班牙一部分作为分红。科尔特斯征服阿兹特克也是类似。如果这些公司自己抢不动,再由背后的国家来下场继续抢。
英国东印度公司一定要说特殊,在于他的规模很大,在英国没有分号。最早在印度经营的是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但他们都是分成各种小公司各自为战。所以和东印度公司开打一直吃亏,英国人也由此获得了印度各邦国贵族的青睐——所以当时的英国人是以印度的解放者自居的。而且因为他规模大,在英国又只此一家,所以即便是克伦威尔推翻查理一世上台之后,也对东印度公司很依赖,只是调整了分红策略。英国王室复辟之后,1662年葡萄牙公主凯瑟琳嫁给英国的查理二世,孟买是凯瑟琳的嫁妆,查理二世把孟买的经营权转包给东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统治一直维持到1857年印度大起义之后。该公司在1871年解散。不过由其员工组成的东印度会一直存留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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