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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29 20:08 微博认证:财经网官方微博

【上海一#员工因下班开会培训起诉获赔1.2万#,法院:领导通知及打卡记录可以证明加班事实】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小范入职上海某公司担任营运总监,入职前说好的双休、8小时工作制,入职后公司经常要求其下班时间参加策划会,或者在周末去外地参加培训。入职两个月后,公司以小范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发出了解聘通知,小范申请劳动仲裁未获支持,遂诉至松江法院。公司认为,员工手册规定加班需要领导审批,未经批准,工作时间外或休息日节假日参加娱乐活动、学习活动等不视为加班,小范现主张的加班没有经过审批。此外,培训遵循自愿原则,所以不能视为加班。法院认为,范某提交的领导通知以及打卡记录可以证明其加班事实。培训学习及开会系工作安排,公司认为不属于加班缺乏依据。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范某平时延时、休息日加班工资1.2万余元。@九派新闻 http://t.cn/A6lQp2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