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情树 24-01-01 21:19
微博认证: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刑法学硕士生导师

在现实生活中,哪里有刑事案件发生,哪里就有有一些司法掮客的身影,他们以搞关系捞人为目的,打着有关系可以帮忙取保、不起诉或者判处缓刑的旗号,拿走当事人家属大额的费用。如果真的有去搞关系,那么,其行为可能构成行贿罪,如果没有去搞关系,那么,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但不管最后认定构成行贿罪还是诈骗罪,只要当事人家属确实是基于不法目的而实施送钱的行为,这些钱就属于《刑法》第64条规定的“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依法应当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因此,各位网友,如果有亲戚朋友遇到事,被抓了,最好能够找一个专业精湛,人品靠谱的律师咨询到底怎么办?而不是盲目去找关系,花冤枉钱。真正能够为那点钱而牺牲和践踏法律的办案人员总是少数人,不是多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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