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千万不要在糊里糊涂中丧失胜诉权!
男子借给朋友61万元,4年后竟无法要回,法院认为:已过3年诉讼时效!
日前,江西法院披露一则案例,2018年,老陈借款61万元给老张做生意,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后来两人长期没有联系,2023年,老陈要求老张还钱。
信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款行为发生在2018年,约定借款期间为一年。故其债权的诉讼时效于借款期满之日起三年,即2022年1月6日届满。故法院对老陈的抗辩理由依法不予采信。
借条“过期”即是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对于借据中明确约定借款期限的,债权人要在借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内通过积极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权人要注意诉讼时效,及时依法维权。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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