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确26项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这些违法行为为何不处罚?浙江这份清单有深意】近日,浙江省民政厅印发《浙江省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明确26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实施办法》将于今年1月15日起施行,目的是健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违法可以不处罚?有人可能会觉得意外:法治社会,不是应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吗?为什么要建立这样的机制呢?
事实上,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就增加了“首违不罚”的规定,明确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更早之前,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交通领域“首违不罚”“小错免罚”,也被证明是有积极成效的。
行政处罚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规范社会秩序的手段。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是为了推行有温度、精细化的执法。
仅2023年,浙江人力社保、卫生健康监管、体育、市场监管、科技系统等多个领域,都出台了轻微违法行为相关规定。
我们可以透过浙江省民政厅这份《实施意见》和清单,看懂我国法治建设的深意。(潮新闻 记者 蒋欣如) http://t.cn/A6lFmeF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