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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08 15:10 微博认证:新浪厦门官方微博

【#厦门一租客洗澡时触电身亡谁该担责#?法院:房东担责80%,二房东20%】近日,厦门海沧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厦门租客小沈在洗澡时不幸触电身亡,事发后其家属将出租屋房东、二房东、电热水器生产厂家、电表生产厂家告上法庭,索赔160多万元。经法院审理,案涉电击事故系多个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综合各责任主体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判决要求房东李某赔偿死者家属120万余元,二房东郑某赔偿死者家属30万余元。(来源: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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