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生抽脂后第3天死亡#
无论“飞刀”医生辩称手术没问题,也需要医疗鉴定部门出具鉴定,或者报案后司法部门出具的鉴定,才能有效证明造成死亡的原因,谁要负主要责任。
年仅19岁的马静静一直觉得自己腿很粗,想方设法把腿变细。在接受医生孙江文抽脂手术之后的第3天,马静静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马静静是因为手术后继发左大腿坏死性筋膜炎,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的。而给她做手术的孙江文,竟然是没有在卫健部门进行执业注册,也没有进行多点执业备案的“飞刀”医生。
19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女孩生命的逝去让我们为之扼腕叹息。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一起孤立发生的整形美容医疗事故,近几年类似的事件频频发生,给受害者以及家属带来极大的身体和心理伤害,也引发了我们对整形医疗美容领域的质疑和担忧。
要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查看机构和医护人员的从业资质证明,就手术风险和医生做充分的沟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就该案来说,“飞刀”医生应该负刑事责任。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