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原院长#胡毅峰受贿超3754万一审获刑14年#】1月9日,据央视新闻消息。山西省忻州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内蒙古高院原院长胡毅峰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胡毅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二十万元。对查扣在案的胡毅峰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1997年至2018年,胡毅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务共计共计3554万余元。2019年,胡毅峰退休后利用曾担任职务,为他人所涉案件处理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200万元。胡毅峰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2022年4月,胡毅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纪委国家监委审查和调查。 http://t.cn/A6jPRH5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