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
24-01-10 16:10 微博认证: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2024年1月7日,周某军驾驶川Q61***号小型汽车在叙高路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元、驾驶证记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