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游大欢
24-01-12 21:05 微博认证:微博新知博主 财经观察官 财经博主

证监会已经忍无可忍了,给券商连续开出警示函。

2024年1月12日,证监会对中信、中德、万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三家券商有着同样的问题,都是出在可转债项目上。作为保荐人,所保荐的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一上市就能亏损50%以上,这是在吸钱啊!有发展需求才会通过发债融资,投资者相信你的未来,把钱投给你。可是投出去的钱去哪了?作为保荐机构在前期调研中,难道就没有发现其中的隐患和问题?

不能只负责把债卖出去,还要对投资者负责。券商就是股民的中介媒体,是股民的眼睛,是股民的依靠,是股民的信心。如果券商都不能更加谨慎的对待每一个投资项目,股民还能依赖谁?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