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1961 24-01-13 17:55

国家大了,一些事情没人负责。公派留学的,人在外有费用,国内原单位还发着工资。我认识这么几个人,其中有我曾经的朋友,公派不回来了其亲友还为其在原单位领很多年。我从内心看不起这种人。达则乐不思蜀,穷则归心似箭,达则美利坚,穷则思中华。这是一群投机分子垃圾,把国家当做冤大头,对公派留学不归的人应追责,至少应赔偿国家公派留学所花费用的损失!http://t.cn/A6jAEmDe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