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驶中燃放加特林更豪?交警:安排上!】#冬季攻势# 近日,宁乡交警接到“热心网友”举报称,有人在行车时燃放“加特林”烟花,并将视频发布到某短视频平台。接到举报后,宁乡交警立即展开调查,随即迅速找到涉事车辆,1月13日下午,周某等人到宁乡交警大队配合接受调查。经查,1月3日晚,周某等人为了寻求刺激,购买了一些“加特林”烟花,商量着在行车过程中燃放,并拍下这“刺激”瞬间上传至网络平台吸引热度,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交警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边开车边放烟花,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市民都能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驶,对自己也对他人负责。@湖南省交警总队 @长沙交警 http://t.cn/A6jyXx5f

宁乡交管
24-01-15 15:35 微博认证:宁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