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女子驾车当街撞倒丈夫#
我就是很好奇。
为什么同样是导致【肋骨骨折】,这个女的【已被抓获】,而@浙江农林大学 的这个男的啥事都没有?
这个时候就有人跳出来强调【故意】和【过失】的区别了。
[吃瓜]那我寻思之前的发光鞋男地铁偷拍案件你们怎么不去区分【误会】和【诬告】的区别,一律打成诬告呢?[挖鼻][挖鼻]
而且,【误会别人偷拍】那才是真正的【无意】,而浙江农林大学的这个男的抽走凳子到底是不是无意造成伤害还真不好说。毕竟这种行为会造成伤害是可预见的[吃惊]
可预见的伤害他们说【过失】,完全的误会他们说【诬告】。法律上主观判断这一面不是给他们这么玩的啊[吃惊]
发布于 英国
